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

佛教病因觀、治療方式與影響: 以魏晉南北朝為中心的探討(六)


佛教病因觀、治療方式與影響:
以魏晉南北朝為中心的探討(六)
劉家銘

結論

結論
在六朝這樣一個統治者變換快速、戰爭頻繁與貧富差距大的社會中,人們會對一些現象,如親人過世、人際關係緊張、常有不公正的情形,新社會型態所產生的社會問題,是不是還能單獨倚賴傳統文化去應付。人們除了用傳統的倫理規範與價值觀來對待自己的生活與人生之外,如果能有更適合於當時社會的宗教信仰,也許在這種情況之下就比較容易被接受。

在以巫術為治療方式的社會,人們的選擇方式較少,人們接受的醫療觀念較少,人們用巫覡方式治療之外,僧醫的出現使人們可選擇不同醫療方式。懺悔與咒術在治療觀念的不同,在於咒術透過超自然的力量,去改變因外邪使人身體的不舒服,但是懺悔在治療觀念上,是因為人有罪業才有疾病的處罰,因為人前世所造的業報,現報的產生造成今生的疾病。

就佛教觀念,人必須經過痛苦才能減輕自身罪業。但是,業有分為身業與受業,也就是說,有些人的罪業只要向神佛誠心懺悔即可獲得寬恕,如此身體可獲得康復。從現代人類學與精神醫學的角度,類似巫術和精神治療使人的身心得到康復。

    曾有學者提到當時的人對佛法有很大誤解,從佛教醫療方面,我們也發現此種情形,如當時的信徒會有叛亂、現代心理學上的「強迫性行為」,就不能不懷疑當時人會對佛教醫療產生誤解,以自身的方式,採用對己最有利的方式來理解宗教。

    從王仲縈的研究得知,北魏末年佛教僧人曾經帶領多次叛亂,有永平二年正月,沙門劉慧汪所帶領的叛亂,以及延昌三年與四年由沙門所領導的叛亂。[1]

    從下面這一個例子,太守燃燒郡吏的手臂以供養神佛,如果百姓有罪,使他們禮佛數千懺悔。如果以現代人角度,後者的處罰還算合理,但是前者就非常荒謬,也可以看出當時人如何誤解宗教,因而產生的錯誤行為。

暢子浩,官至義陽王昶征北諮議參軍。浩弟淹,黃門郎,封廣晉縣子,太子左衛率,東陽太守。逼郡吏燒臂照佛,百姓有罪,使禮佛贖刑,動至數千拜。免官禁錮。起為光祿勳,與晉安王子勛同逆,軍敗見殺焉。[2]

但是在民俗醫療的醫療理論方面,其實並沒有優勝或者是好壞的比較,杜正勝曾經提到,
不同的理論對於疾病都能自圓其說,應有他們的合理性,但也透露一項事實:傳統的醫學理論沒有那一種是絕對的真理,通俗地說,玄學成份多於科學。唯其如此,醫學理論才更能反應深層文化的特色。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沒有醫療技術,但不一定有自成一格的醫學理論。據已公布的報告,中國南方與西南的少數民族都有醫術而無醫理。醫理構成民族的心態和文化的特質,我是從這個角度,檢查魏晉到隋唐的沙門醫學,而斷定印度醫學沒有變成中國醫學的一個成份的。[3]

    因為它們不強調使用醫療技術為患者治病,而是用超自然力量或者利用宗教儀式來治病。除此之外,他們也採用一些傳統的醫療方式,在六朝時的文化型態,人們相信可以透過向神佛祈求已改變自己的困境,也接受佛教醫療的一套解釋人會得病的理論,也用特殊的方法去詮釋與理解佛教醫療的神奇效果。

 人們面對病痛時,除了希望減輕疼痛之外,更希望有一套理論能夠解釋自己為何得病,使自己能夠用較好的心態去面對所遭遇的問題,所以說佛教醫療除了有治療人的身體疾病的功能,更大的作用再於給患者心靈上的慰藉,所以我們能說佛教醫療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。



[1] 王仲犖,《魏晉南北朝史》,(台北市:漢京文化出版,1992年),頁563
[2] 《新校本宋書列傳第六》,卷四十六,〈張紹〉條,頁1400 
[3] 杜正勝,《從眉壽到長生 : 醫療文化與中國古代生命觀》,頁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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