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

佛教病因觀、治療方式與影響:以魏晉南北朝為中心的探討(二)


佛教病因觀、治療方式與影響:
以魏晉南北朝為中心的探討(二)

劉家銘

一、   佛教疾病觀

一、佛教傳佈的疾病觀



    如果要探討佛教醫學在此時期的內容,就必須先瞭解當時的宗教傳佈過程中,僧人是如何闡明佛教醫學的理論,才能了解當時的人是如何接受這套說法,並且接受佛教的醫療。在佛教的觀念中,生命是不斷的進行六道輪迴,如果人做了一些壞事就會造下罪業,而自身的業報就必須得在今生或來世償還,所以會衍生出「積善成慶、積惡成殃」的觀念。

       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,人們的善行與惡行並非永遠,只要人願意改過向善,人的命運就會得到改變。所以說,人在面對心理的與業報的疾病時,就可以依照由這種觀念所採用的宗教儀式來祈求穫得改善。

    佛教的因果律對業病的影響,川田洋一提到「在因的方面,有同類因(等流因)和異熟果;在果的方面,則有同類果(等流因) 和異熟果。也就是說,因和果形成同類(等流)因果和異熟因果的連鎖。同類因果意味著,……體驗的證狀如下,窒息的經驗,有時造成閉塞恐怖症這樣的結果,….其次說異熟因果,……例子有:前生的殺生會導致今世短命,……。」[1]也就是俗話所說的,「種甚麼因,得甚麼果」,藉由宗教觀念來闡述人得病的深層原因。

    在對佛教「業」觀念的描述在近代學者的佛教史研究中,梁啟超認為「業」:
「業」梵名Karma音譯為「羯磨」。用現在的話來解釋,大約是各人憑自己的意志力不斷的活動。活動的反應的結果,造成自己的性格。這性格又成為將來活動的根基支配自己的命運。從命運支配那一點說,名曰業果或業報,業是永遠不滅的,除非「業盡」-意志活動停止,活動若轉一箇方向,業便也轉個方向而存在。業果業報決非以一期的生命之死亡而終了,死不過這「色身」-物質所構成的身體循物理的法則由聚而散。生命並不是存物質的,所以各人所造業,並不因物質的身體之死亡而消滅。死亡之後,業的力會自己驅引自己換一箇別的方向別的方式,又形成一箇新生命。這種轉換狀態名曰「輪迴」。[2]

    這段話是說,業是由人在世間活動而來,並且支配人的命運,人的物質身體消失以後,業是不滅的,來生由業指引人形成新生命。

        佛教中有「四諦」的觀念,學者提到,「四諦」亦稱苦、集、滅、道,《中阿含》(第八眾集經):「復有四法,謂四聖諦。苦聖諦、苦集聖諦、苦滅聖諦、苦出要聖諦」。[3]「四諦」會使人產生「八苦」,即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愛別離、怨憎會、求不得、五陰盛的痛苦。在病苦方面,在佛教經典中提到,凡病有六種,「一、四大不調;二、飲食不調;三、座禪不調;四、業病;五、魔鬼;六、鬼病。」[4]在本文章中,所要強調的是鬼病、魔作病與業障病的具體情形以及它的治療方法。

        在病因與診療方面,道端良秀提到,「天台大師的摩訶止觀第八卷,是一篇有關疾病的論著,曾謂:『有身則有病』。而且強調診病須分『五分科』;所謂『五分科』者:一明察病相,二、詳究治病因緣,三列舉治療方法,四、公示損益後果,五闡述止觀之道。[5]」,此外《摩訶止觀》中也提到了座禪不調所引起的疾病與治療方法。

       佛教病因觀的一個原則是,「疾病由業力所致」,道端良秀解釋說,「這完全是只有佛教才獨倡的教義,稱係致病之因,來自前生業感。換言之,就是本身的所做所為使然。尚且不只如此,如果今生造惡多端,也能感動了前生的業力,然後據業而致病,從而,不但是前生的業力,如果再加上了現生的惡行,也同樣能引起了致病之因。」[6]

        此外,陳邦賢提到「隋唐的時代,治療疾病,佛陀祈禱之事盛行;以僧侶而兼醫術的事業,頗為隆盛;除施用符咒祈禱外,治法約有兩種:一種是絕粒,一種是服藥。[7]」,從隨唐之時佛教醫療的發展情形也可以看出佛教醫療所造成的影響。

        而人是否能藉由宗教儀式來改變自己的命運,並進一步改變人的病苦與痛苦。在《摩訶止觀第八》,〈禪病因緣及對治法〉一篇中提到,「若鬼魔二病,此須深觀行力,及大神咒,乃可袃耳。若業病者,當內用觀力,外須懺悔,乃可得蠆。」[8]

        從近代佛教高僧說法,人的善行與惡行皆非永遠,印順法師提到,「善行與惡行的因力,是有限的,所以受苦與受樂,並不永久如此,而只是生命歷程中的一個階段。認何悲慘的境遇,就是地獄,也不要失望,因為惡業力量,地獄眾生是要脫苦的。反之,任何福樂的境遇,那怕是天國那樣,也不能自滿。因為善業力量消盡,還有墮落的一天。」[9]也就是說,人的惡業是有可能被改變,如果人能消除自己的罪業則能免除自身的痛苦,當然也就包括人的病苦。

        但是人如何滅除宿業,近代高僧印光提到,「念佛能滅宿業,然須生大慚愧,生大佈畏,轉眾生之損人利己心,行菩薩之善利眾生行。則若宿業,若現業,皆仗此大菩提心中之佛號光明,為之消滅淨盡也。」[10],在佛教的觀念中,人可以誠心向佛懺悔罪業,以求得佛祖寬恕。所以佛教儀式中會有齋戒與懺悔的儀式。

        那麼甚麼是懺悔,「謂悔謝罪過以請求諒解。懺,為梵語 ksama(懺摩)之略譯,乃『忍』之義,即請求他人忍罪;悔,為追悔、悔過之義,即追悔過去之罪,而於佛、菩薩、師長、大眾面前告白道歉;期達滅罪之目的。」[11]

        此外學者也進一步解釋到何為懺法,「指依諸經之說而懺悔罪過之儀則。又作懺儀。依準此類儀則而修之,稱為修懺。蓋懺悔原是將自己生活上所犯之過失,於一特定日在僧團眾僧前告白,表懺悔之意。後漸包含人類精神整體之六根懺悔,與身、口、意之三業懺悔兩類。」[12]

       方天立提到,「自南北朝以來,佛教為了進一步在民間吸引信徒,擴大影響,開始推行經文的『轉讀』、『梵唄』的歌唱和『唱導』三種宣傳教義的方法。『轉讀』也叫『唱經』、『詠經』,即誦讀佛經,使人聽懂。『梵唄』,佛教贊歌,是用聲因音感人。『唱導』,宣唱開導,講經說法。[13]」。

        他又提到,「改寫佛經故事,佛教傳入中國,大、小乘佛經源源翻出而不斷,佛家之苦、無常、因果、輪迴等觀念逐漸深入民心,印度之神話傳說亦挾其生動且充滿幻想之魔力風靡文壇。魏、晉、南北朝志怪作家,或傳述天竺術士之神奇不凡,或改寫佛經之故事寓言,可謂屢見不鮮。[14]」。

       透過俗講僧的宣講,方天立提到,「佛教傳入中國後,由於其經典不斷翻出,輪迴、因果的觀念深入人心,魏、晉、南北朝也從事改寫佛經中之寓言[15]」,從上面的敘述得知,當時佛教徒也會使用繪畫與雕刻等藝術作品的形式來傳達宗教觀念,此外,也藉由通俗的說唱發法使佛教的觀念得以傳遞給百姓。



[1]  川田洋一著,《佛法與醫學》,(台北市:三民書局出版),(2002),頁99~100
[2] 梁啟超,《因果選集》,(苗栗 : 無量壽出版社,1971),頁88
[3] 川田洋一著,《佛法與醫學》,頁3
[4] 陳邦賢,《中國醫學史》,(臺灣商務印書館,1958),頁98
[5] 道端良秀,《中國佛教與社會福利事業》,(高雄市 : 佛光, 1986),89頁。
[6] 道端良秀,《中國佛教與社會福利事業》,(高雄市 : 佛光, 1986),91頁。
[7] 陳邦賢,《中國醫學史》,(臺灣商務印書館,1958) 99頁。
[8] 轉引自藍吉富主編,《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》,(台北市 : 中華佛敎百科全書編委會, 1994),頁5703。。
[9] 印順,〈論三世因果的殊勝〉,《因果選集》頁 19
[10] 印光,〈勸注重因果〉,《因果選集》頁 9
[11] 《中華教百科全書》,〈懺悔〉條,頁5904。此外,在李中華注釋的,《新譯六祖壇經》,(台北市:三民出版,1997),頁105。提到「我國佛教中之懺法,起源於晉代,漸盛於南北朝。自南朝梁代以來,採用大乘經典中懺悔與禮讚內容而成之懺法,以種種形式流行,從而產生許多禮讚文及懺悔文。據廣弘明集卷二十八悔罪篇之記載,計有梁簡文帝之涅槃懺啟、六根懺文、悔高慢文,沈約之懺悔文,梁武帝之慈悲道場懺(俗稱梁皇寶懺)、金剛般若懺文、摩訶般若懺文、陳江總文之群臣請陳武帝懺文、陳宣帝之勝天王般若懺文、陳文帝之妙法蓮華經懺文、金光明懺文、大通方廣懺文、虛空藏菩薩懺文、方等陀羅尼齋懺文、藥師齋懺文、沙羅齋懺文、無礙舍身會懺文等」。
[12] 《佛光大辭典線上簡易查詢》 http://sql.fgs.org.tw/webfbd/text.asp?Term=懺法
2006.6.12 pm1752
[13] 方天立,《中國佛教與傳統文化》,(台北市 : 桂冠, 1990),頁353
[14] 方天立,《中國佛教與傳統文化》,頁57
[15] 方天立,《中國佛教與傳統文化》,頁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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