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利率時代,上市櫃大股東如何用信託管理稅負與控制權?
近年來,台灣上市櫃公司頻繁出現家族股權爭議,表面看似繼承問題,實際背後往往牽涉三個結構性難題:高額稅負、股權分散,以及經營權不穩。
當企業市值動輒數百億,單靠傳統的分產或現金贈與,往往在稅負尚未解決前,就已迫使家族出售持股、稀釋控制權。這也是為何在實務上,愈來愈多上市櫃大股東選擇以「信託」作為資產與股權的中介制度。
信託的角色:不是避稅,而是「時間管理」
多數人對信託的誤解,在於將其簡化為節稅工具。實際上,信託真正的功能,在於重新安排財產移轉的時間點與方式,使稅負不再集中於單一年度或單一事件。
在低利率環境下,這種時間差的價值被大幅放大,也形成目前上市櫃大股東最常見的三種信託規劃模式。
一、 本金自益、孳息他益信託:低利率時代的常見選項
所謂「本金自益、孳息他益」,是指委託人將股票交付信託一段期間,但約定期滿後股票全數返還,僅將信託期間產生的股利、股息分配給受益人。
在稅務認定上,由於股票本體並未移轉,贈與的課稅基礎並非股利總額,而是「未來孳息的折現價值」。在低利率條件下,折現後的贈與金額相對有限,使得原本可能面臨高額贈與稅的股利移轉,得以合法壓低稅負。
此類信託特別適合每年穩定配息、但暫時不打算交出經營權的大股東,兼顧現金流移轉與控制權穩定。
二、 家族控股型信託:為經營權而設計的制度
當企業規模進一步擴大,信託的功能往往從節稅轉向公司治理。家族控股型信託的核心目的,在於避免股票因繼承而被實體分割。
透過將大量股權集中於信託名下,並由受託人統一行使表決權,即使受益人眾多,董事會控制權仍能維持一致。這類結構在實務上,常被視為避免「為繳遺產稅而賣股」的防火牆。
其節稅效果未必立即顯現,但對長期經營穩定性而言,往往具有關鍵影響。
三、 循環型孳息移轉信託:長期現金流的分散配置
第三種則屬於較進階的應用。部分家族選擇透過短期、重複成立的孳息他益信託,將原本高度集中的股利收入,分散於多年逐步移轉。
此類規劃的重點,不在於單一年度的節稅,而在於長期降低整體稅負波動,並搭配受益人間的所得級距差異,使稅負結構更為平滑。
不過,這類操作必須具備合理的家族財務安排與實質目的,否則容易引發稅務機關的高度關注。
結語:制度設計,決定企業能走多遠
從實務經驗來看,信託並非萬靈丹,也無法完全消除家族紛爭,但它確實提供了一種將「稅負、時間與控制權」納入同一框架思考的制度工具。
對上市櫃大股東而言,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要不要繳稅,而是:是否能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,避免因稅負而破壞企業長期經營的穩定性。
信託的價值,正在於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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