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生利益
經證
理證
《往生禮讚》「唯攝念佛」之文(《善導大師全集》第482頁):
彼佛光明無量,照十方國,無所障礙;
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捨,故名阿彌陀。
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捨,故名阿彌陀。
《觀念法門》「唯攝念佛」之文(《善導大師全集》第343頁):
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,彼佛心光,常照是人,攝護不捨;
總不論照攝餘雜業行者。
總不論照攝餘雜業行者。
《觀經疏》「光攝三緣」之文(《善導大師全集》第205頁):
佛光普照,唯攝念佛者。
問曰:備修眾行,但能迴向,皆得往生;何以佛光普照,唯攝念佛者,有何意也?
答曰:此有三義:
一明「親緣」:眾生起行,
口常稱佛,佛即聞之;
身常禮敬佛,佛即見之;
心常念佛,佛即知之。
眾生憶念佛者,佛亦憶念眾生。
彼此三業,不相捨離,故名「親緣」也。
二明「近緣」:
眾生願見佛,佛即應念,現在目前,故名「近緣」也。
三明「增上緣」:
眾生稱念,即除多劫罪;
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,自來迎接;
諸邪業繫,無能礙者,故名「增上緣」也。
一明「親緣」:眾生起行,
口常稱佛,佛即聞之;
身常禮敬佛,佛即見之;
心常念佛,佛即知之。
眾生憶念佛者,佛亦憶念眾生。
彼此三業,不相捨離,故名「親緣」也。
二明「近緣」:
眾生願見佛,佛即應念,現在目前,故名「近緣」也。
三明「增上緣」:
眾生稱念,即除多劫罪;
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,自來迎接;
諸邪業繫,無能礙者,故名「增上緣」也。
事證
臨終利益
經證
9.《觀經疏》「不問罪福」之文(《善導大師全集》第250頁):
一切凡夫,不問罪福多少,時節久近,但能上盡百年,下至一日七日,
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,必無疑也!
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,必無疑也!
10.《往生禮讚》「念佛必生」之文(《善導大師全集》第540頁):
若有眾生,稱念阿彌陀佛,若七日及一日,下至十聲,乃至一聲一念等,必得往生。
事證
圖片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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