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7日 星期六

2015 產業政策 相關 摘要


2015 產業政策 相關 摘要



中研院院士朱敬一昨在成大演講指出,台灣迴避不了全球化,但融入全球要有戰略,台灣應朝創新的經濟型態發展,過程要顧及就業與公平,最重要的是行政效率須革新。

朱敬一表示,台灣薪資凍漲與經濟轉型不順有關,企業「台灣接單、海外生產」,試想台灣能做的,中國、越南都能做,薪水怎會漲?

失敬一也感嘆,台灣有錢人大多是由資本所得累積財富,形成「有錢者愈有錢」;政府的減稅措施等同凍薪者繳稅,有資產者減稅。

他也強調,美國簽FTA想的是美牛、美豬與煤的出口;韓國想的是汽車輸出;他說,台灣簽FTA想要什麼並沒有任何答案。

他認為,台灣經濟應朝創業育成發展,技術、專利創新才有機會擴大到海外市場,以瑞士為例,一般人只知鐘錶,殊不知瑞士製藥、食品、電子、電機都很強,瑞士鐘錶在石英錶出現後,轉型成時尚,迄今仍維持高身價。

 


基本上,我們可以把創新創業粗分為兩類,其一是有專利或技術做基礎的,例如新設計的晶片、新發明的某種自動設備軟體等;其二是文化、創意、設計、服務模式等比較沒有堅強專利或技術做基礎的。這兩種創新之間沒有好壞問題,但是一般而言,服務或設計的創新,在應用時背後往往有許多社會文化因素,因此絕大多數的服務、社會應用面的創新創業,需要適應在地文化而做調整。例如遠距照護服務模式,需要與在地醫療體系相搭配,而生鮮物流服務模式,也需要與在地食品文化相搭配。

台灣是個小地方,人口不多、市場不大。如果要推創新創業,其鎖定的目標市場絕對是世界市場,而不只是本地市場。對於有科技、專利基礎的創新創業,基本上它的保護比較周全,不論推到哪裡的市場,都不致太擔心。但是對於文創、設計類型的創業,由於沒有專利或技術的保護,又必須要搭配在地市場文化做修正,那麼稍有不慎就容易在當地修正過程中,被在地勢力吃掉。因此,新創的服務模式或文化模式不是不能輸出,但是我認為最好把創新模式做到「九分熟」再輸出。如果服務模式只有六分熟就想輸出到大市場,那麼極有可能在適應市場的調整階段被吃乾抹淨,原創者反而落得一無所有,更別提政府的補貼了。

因此,當我們的行政院大張旗鼓地推動創新創業時,我不知道官員們心裡究竟想像的創業是哪一種?是技術型的還是創意設計型的?是需要還是不需要製造產品原型的?如果是服務創意型,我們要如何幫助年輕人在輸出創意時不被在地市場吸納掉?如果這方面的考慮不週全,會不會我們政府所培植的許多創意創業,反而變成是為其他國外市場作嫁?假若創意創業變成為他人作嫁,那麼對於台灣社會究竟有什麼貢獻?這一系列問題,恐怕都需要先想清楚。

最後,再來談馬雲的創業基金。當然,有錢才能辦事、才好辦事。但是創投除了是新創事業的支持力量外,也經常是新事業的大股東。馬雲投資台灣,究竟是純粹金融面的,還是兼具股份面的?這裡似乎又面臨「斯斯有兩種」的困擾。如果外資在許多台灣重要新創事業是大股東,那麼台灣自己還剩下什麼?當外資在其母國的投資事業與台灣的新創事業有競爭關係時,這要怎麼解決?

斯斯有兩種,吃錯會要命的。創新創業何嘗不然。當我們拼命推創業,搞到滿街都是「創意夢工廠」時,實在該問問:我們要的創新創業究竟是什麼?
 

 

14日核廢大遊行 環團提訴求廢核四 2015-03-06 TITV 原視新聞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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